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
YIN CHUAN SHI XING QING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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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准救助解民难 雪中送炭耀检徽
兴庆区检察院三年来司法救助成效
近年来,兴庆区检察院以“公正执法,服务群众”为宗旨,坚持把救急帮困、化解矛盾、促进和谐作为终极目标,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,在依法公正办案的同时,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,为急需救助的被害人送去温暖。三年来,对10起案件中的10人实施了救助,落实救助资金31.9万元,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一、健全机制,确保救助工作的及时性
坚持把开展司法救助当做解民忧、暖民心、促和谐的“民心”工程,控申部门牵头,负责做好告知申请、材料收集审核、审查报批、资金协调等工作的同时,主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,提前了解掌握被害人可能需要救助的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,及时跟进审查救助。
二、畅通渠道,增强救助工作的实效性
为了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的高效运作,我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,通过兴庆区委、政法委的司法救助资金,使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尽量能得到有效救助,为确保救助效果,我院还积极同民政部门、社会慈善机构及被害人所在乡镇加强联系,明确救助对象、救助标准、救助程序。遇到符合条件需要救助的案件及时向相关部门说明救助工作情况,争取支持,对经救助后仍有生活困难的被害人,尽一切可能提供低保、医疗、就业机会,并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送去了米面油,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对弱势群体的关爱。对2件司法救助案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刑事被害人实施了救助。
三、广泛宣传,确保救助工作影响的广泛性
通过工作实践发现,救助工作开展的顺利与否,同被害人是否了解相关政策有直接关系。为此,我院在实际工作中试行了刑事被害人申请权告知制度。即控申科对在检察环节办理的案件进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时,对可能需要救助的案件被害人提前进行告知,经对被害人提供的救助材料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后,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进行审核,提出救助意见,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,尽快落实救助资金。另外,还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、送法下乡等平台,向社会公众宣传司法救助工作的对象、条件、范围及标准,不断扩大司法救助工作的群众关注度和社会知晓面。
四、大力开展未成年司法救助专项活动。
贯彻落实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》,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司法关护,对遭受性侵的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。对本地区办理的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案件、未成年人的扶养人遭受不法侵害致死或者致残的案件,对应当救助而未救助且目前生活仍然困难的未成年人进行救助,并视情进行多元化综合救助。三年来,对3起未成年案件中的3名刑事被害人实施了救助。
在积极开展经济救助的同时,我院还立足实际、结合案情,通过多层面、多渠道的调查研究、沟通协调,采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、经济救助与心理帮助相结合等方式,多方位开展救助,提高救助工作的覆盖面和救助效果。一是社会统筹救助。对于经济贫困、家庭收入低的,帮助协调解决最低生活保障。二是监护救助。对因犯罪而丧失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联系基层组织等指定监护人,帮其解决生活及身心健康等问题。三是心理救助。对一些不懂法或误解法律的被害人,耐心对其进行释法说理,提供法律帮助,最大限度的化解刑事被害人的不良情绪,让他们感受到司法公正和社会温暖。